環境部審查通過麥寮碳封存地質探勘計畫

環境部於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開審查會議,通過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麥寮地區「碳封存地質探勘計畫」,並在 10 月 30 日發布新聞稿。這是《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於 2026 年 8 月 25 日發布施行後,第一件通過審查的封存場址探勘計畫。聯合報報導,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表示,辦法施行後目前只有台塑石化一案送件。
這次通過的是地質探勘計畫,目的是取得地下地層的實測資料,判斷麥寮一帶能否作為二氧化碳(CO₂)的封存場址。
探勘範圍涵蓋六輕工業區與鄰近海域

- 地點:雲林縣麥寮鄉六輕工業區及鄰近海域,範圍約 50 公里 × 50 公里。
- 深度:地下約 1,000 至 1,800 公尺的儲集層與蓋層。
- 申請時間:台塑石化於 2026 年 9 月初依管理辦法提出申請。
- 探勘期間:自核准日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蔡玲儀說明探勘期約為五年。
震測、鑽井與岩心分析取得場址實測資料

環境部說明,封存場址需要具備足夠厚度且連續、能容納 CO₂ 的儲集層,上方要有完整緻密的蓋層作為封閉屏障,周邊還要確認有沒有斷層等潛在洩漏通道。這些條件必須靠震測和鑽井取得實測資料來驗證。
核准的探勘作業包括:
- 陸域與海域震測調查
- 地質探勘井鑽鑿與井下測試
- 岩心物理分析與岩心力學分析
- 監測設施與模型評估
這些作業完成後,用來評估場址的封存量體與安全性。環境部經邀集專家學者及經濟部等機關,召開兩次審查會議後同意計畫的探勘範圍、期間與方法。
同意計畫時載明不得進行 CO₂ 灌注測試
環境部同意計畫時載明,未來如有注儲層評估,不得進行 CO₂ 灌注測試。聯合報報導指出,審查委員要求參照日本做法。
審查委員另提出三項建議:
- 探勘井開鑽前先建立環境基線調查。
- 鑽井過程做好環境保護措施。
- 儘早進行利害關係人溝通,並建立資訊公開機制。
探勘範圍不具排他性,也沒有封存核准優先權
環境部同意的探勘範圍不具排他性,也不構成日後封存核准的優先權。事業完成探勘後,仍須依規定完成後續程序,才能申請封存。
依管理辦法,事業建置封存場址要走過三個步驟:
- 向環境部提出地質探勘計畫,經同意取得同意探勘文件後進行探勘。
- 依探勘調查結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並通過審查。
- 檢具同意探勘文件、環評審查通過的書件、封存及封井後監測的財務保證文件與環境損害責任保險規劃等,向環境部申請封存核准(第 3 條、第 8 條第 1 項)。
後續仍須完成環評,減碳量待方法學確認
聯合報引述蔡玲儀表示,封存潛力與可行性要等探勘結果才能知道,實際封存必須先通過環評並取得氣候變遷署許可。中時新聞網引述蔡玲儀指出,能減多少碳、如何扣抵排放量,要等「碳封存」方法學通過後才能計算。
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塑石化規劃的封存規模達百萬公噸 CO₂ 等級。環境部新聞稿與管理辦法未列出這項規模數字。
臺灣可以參考的方向

這次審查把探勘、環評、封存核准三道關卡分開處理,每一階段都有明確的文件與審查。探勘階段先取得地層實測資料,再依資料進入環評,讓是否封存的判斷建立在場址證據上。可另見本站〈臺灣的碳捕捉與封存實驗〉,以及〈澳洲 Bonaparte 離岸碳封存地層宣告〉。
- 審查委員建議探勘井開鑽前先建立環境基線調查。
- 審查委員建議儘早進行利害關係人溝通,並建立資訊公開機制。
- 探勘範圍不具排他性,核准後仍須依序完成環評與封存核准,每一階段都有各自的審查。

寫留言
留言須經審核才會公開。Email 不公開,只用於必要聯繫。 隱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