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委員會於 10 月 26 日發函德拉瓦州州長

2026 年 10 月 26 日,美國聯邦眾議院監督暨問責委員會(House Committee on Oversight and Government Reform,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主席詹姆斯·科默(James Comer,肯塔基州共和黨籍)致函德拉瓦州州長馬特·邁耶(Matt Meyer),調查德拉瓦州推動的新型法人「人工智慧公司」(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mpany,簡稱 AIC)。依照監督委員會的新聞稿,AIC 擬由人工智慧(AI)代理人負責日常營運,出資的自然人或法人則可能免於承擔 AI 對消費者、大眾和商業夥伴造成的損害責任;信中列出的例外包括未適當出資、詐欺或故意違法。

插畫:陽光下山丘上的白色圓柱立法大樓,人們捧著文件夾走上階梯
美國眾議院監督暨問責委員會要求德拉瓦州在 11 月 9 日前提供 AIC 政策的相關文件與通訊。(示意圖)

信中要求德拉瓦州在 2026 年 11 月 9 日前提供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的四類資料:

  • 州政府內部與外部人士關於 AIC 政策和 AI 責任的文件與通訊,包含內部 AI 對話紀錄(internal AI chat logs)
  • 外部參與者在 AIC 政策研擬中簽署的倫理、顧問與其他協議
  • 與 AIC 可能的安全疑慮、損害及限縮 AI 責任相關的文件和諮詢對象
  • 各版 AIC 政策提案、大綱,以及收到的意見

監督委員會引用眾議院議事規則第 10 條(House Rule X),指出自己有權調查「任何事項」,並可研究包含各州在內的政府間關係。科默表示,這些資料可作為聯邦立法的參考,內容包括限制各州的 AI 監管試行計畫。WHYY 新聞(WHYY News)報導,邁耶的副新聞秘書表示辦公室正在審閱這封信。

AIC 是由 AI 代理人管理日常事務的獨立法人

AIC 的設計由德拉瓦州州務卿查魯尼·帕蒂班達-桑切斯(Charuni Patibanda-Sanchez)和法律科技新創公司 Norm Ai 創辦人兼執行長約翰·內伊(John Nay),在 2026 年 7 月 14 日於《財富》(Fortune)雜誌共同發表的專文中說明。內容如下:

插畫:陽光下的辦公桌上,發光的 AI 代理光球正在簽署並蓋印公司文件,旁邊有金色封印
AIC 是獨立的法律實體,能在 AI 代理人指示下以自己的名義起訴與被訴、持有財產、承擔債務。(示意圖)
  • AIC 是獨立的法律實體,日常事務由 AI 代理人管理。
  • 在 AI 代理人指示下,AIC 能以自己的名義起訴與被訴、持有及處分財產、承擔債務。
  • AIC 只有一位成員,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負責讓 AIC 維持資本充足,AIC 必須保存活動紀錄。
  • 成員不必負擔 AIC 的債務,例外是未依規定出資,或把 AIC 用於詐欺、故意違法。
  • 草案明定 AIC 可以有任何合法目的,銀行業務除外。

草案主要起草人是德拉瓦州 Richards, Layton & Finger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約翰·馬克·澤伯凱維奇(John Mark Zeberkiewicz)。他向媒體《Spotlight Delaware》表示:「公司能做的事,AIC 都能以公司身分去做。」他說明,AI 代理人可從事的業務包括提供程式撰寫服務、簽訂契約,也包括提起和應訴訟。

監管沙盒 30 個月,設有准入委員會與退場機制

AIC 只能在監管沙盒內運作。監管沙盒是由主管機關監督、讓業者在限定條件下試行新技術或新服務的制度。依照專文,准入由一個委員會決定,成員包含德拉瓦州州務卿、檢察總長(Attorney General)、德拉瓦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德拉瓦州人工智慧委員會(Delawar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mmission)主席,以及外部律師和技術專家。

插畫:明亮的辦公室裡,人類督導與 AI 光球在大螢幕前一起檢視查核清單,旁有金色盾牌圖示
AIC 只能在 30 個月的監管沙盒內運作,官員可暫停 AIC、撤銷授權並聲請解散。(示意圖)

沙盒內的規則有以下幾項:

  • 每個 AIC 必須符合資本要求。
  • AIC 與交易對象往來時,要揭露自己是獲准的測試實體、州政府不為其背書、測試結束時間,以及投訴管道。
  • 官員可以暫停 AIC、撤銷授權,並向德拉瓦州衡平法院(Court of Chancery)聲請解散。
  • 計畫在 30 個月後落日,讓州議會(General Assembly)取得完整紀錄,再決定如何立法。

專文也提到,責任限制只在沙盒內、且只適用於遵守規則的參與者,消費者保護法和刑法仍完整適用。《Spotlight Delaware》報導,申請者還可以請求將來的監督委員會,豁免德拉瓦州的特定法規、條文或許可要求。德拉瓦州人工智慧委員會成員艾倫·凱爾(Allan Kyle)和該委員會監管沙盒小組主席派屈克·卡拉漢(Patrick Callahan)都說,目前無法預見申請者會要求豁免哪些規定。

從 2025 年的決議案到預計 2027 年送審的草案

這項計畫的法律起點是德拉瓦州眾議院聯合決議案第 7 號(House Joint Resolution No. 7,H.J.R. 7),邁耶在 2025 年 7 月 23 日簽署。決議要求人工智慧委員會與州務卿合作,建立測試代理型人工智慧(agentic AI,能自主決策並採取行動的 AI)的監管沙盒框架,並在 2026 年 1 月 2 日前提交書面報告。決議前言指出,代理型 AI 用在公司治理能讓工作自動化、提升效率,但也對德拉瓦州普通公司法(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帶來法律與倫理問題。

後續進展依時間排列如下:

  • 2025 年 12 月 22 日:人工智慧委員會提交 2025 年度報告,說明其小組正在研擬沙盒草案。科默的信指出,這份兩頁的報告沒有提到委員會評估安全、損害與風險,也沒有提到諮詢獨立專家。
  • 2026 年 4 月:據《Spotlight Delaware》報導,投資人馬克·庫班(Mark Cuban)在社群平台 X 發文,建議由美國某一州允許任何人用一個 AI 代理人和穩定幣成立公司。邁耶回覆「On it!」,並附上德拉瓦州 AI 沙盒計畫的連結。
  • 2026 年 6 月:36 頁草案完成。《Spotlight Delaware》報導草案可能在 2027 年的州議會會期提出,眾議員辛蒂·羅默(Cyndie Romer)也表示,議會要到明年才會審議。
  • 2026 年 7 月 14 日:帕蒂班達-桑切斯與內伊在《財富》發表專文,宣布與 Norm Ai 合作的公私夥伴計畫。

責任限制:州政府說明責任落點,學者質疑責任外包

科默在信中表示,擔心 AIC 提案可能保護強大的 AI 公司和投資人,使其不必為魯莽造成的損害負責,同時也保護想要透過州級 AI 計畫取得反競爭性監管俘虜(regulatory capture)的不透明勢力。監管俘虜是指受管制的業者或利益團體影響規則,使規則對自己有利。

插畫:金色天秤一端是小機器人,另一端是一群人,象徵責任的歸屬
德拉瓦州官員把 AIC 的責任限制比作有限責任公司,學者則質疑這是把責任外包。(示意圖)

帕蒂班達-桑切斯在 WHYY 新聞報導引用的談話中表示,提案要釐清出現不當行為或精神病態式行為時,責任應由誰承擔。澤伯凱維奇則把 AIC 的責任限制比作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目的是讓事業的所有人不必自動承擔實體的債務和義務。

學者的看法不一。喬治亞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Georgia School of Law)商法教授克里斯托弗·布魯納(Christopher Bruner)說:「這裡實在沒有一個整體的監管計畫,來處理 AI 治理公司可能帶來的後果。」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學教授大衛·霍夫曼(David Hoffman)在 7 月對彭博法律(Bloomberg Law)表示,這項構想「像是拿著解答在找問題」,並擔心責任被外包。德拉瓦大學(University of Delaware)溫伯格公司治理中心(John L. Weinberg Center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主任勞倫斯·坎寧安(Lawrence Cunningham)則認為,德拉瓦州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第一名地點,也是大型公司設立的第一名地點,所以「忽視這件事,在我看來是不負責任的」。

州收入、沙盒說明與透明度質疑

《Spotlight Delaware》報導,在德拉瓦州登記的公司超過 200 萬家,相關稅費為州預算帶來超過 20 億美元,約占州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帕蒂班達-桑切斯在 6 月的會議上說,如果因此創造出新的實體類型,「對州的收入是很大的好處」。

州政府一方則強調沙盒的必要性。據《Spotlight Delaware》報導,卡拉漢在 6 月的會議上表示,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已讓 AI 代理人存取股票交易平台,委員會規劃的未來「現在已經到來」,而出問題時沒有明確的負責對象。內伊與帕蒂班達-桑切斯的專文則主張,若美國不提供負責任的法律歸宿,這類活動會移往海外和匿名基礎設施,法院更難觸及。

針對 AI 代理人失控的新聞,卡拉漢向 WHYY 新聞說明,新聞中的事件發生在技術沙盒,也就是封閉的運算環境;德拉瓦州提案的是監管沙盒,是有規則、監督和期限的法律框架。他的比喻是:「差別就像防火牆和消防法規。」邁耶在 9 月的廣播叩應節目中表示 AI 正在到來,州政府應在限定的空間內設置一些寬鬆的規範,確保人類對這項技術保有一定的控制。

透明度是科默信中的另一個重點。信中指出,一家德拉瓦州媒體報導時寫道,並不清楚是否有大公司或遊說團體要求德拉瓦州提出這個 AI 試驗場。WHYY 新聞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報導,州務卿辦公室未回答關於州與 Norm Ai 合作關係的問題;信中引用了這篇報導。Richards, Layton & Finger 在聲明中說,執業律師長期協助起草州公司法和替代實體法規,州議會是在參考這些意見後作決定。

新創資料平台 Dealroom 的報導指出,AIC 讓保險業更難判斷自主系統造成損失時由誰理賠,涉及董事及主管責任險、資安險與科技業錯誤與疏漏責任險。這是 Dealroom 對保險市場的分析,德拉瓦州的草案文本本身並未談到保險。

臺灣可以參考的方向

德拉瓦州的做法與科默的質疑,讓臺灣在處理 AI 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時,可以先整理出幾項具體的準備工作。

  • 先界定責任落在誰身上。AI 代理人能簽約、付款、操作系統時,企業內部要清楚記錄誰授權、誰監督、誰承擔損失。站內《AI 代理寫計量經濟程式:正確率升至 95% 以上,錯誤更難察覺》整理了經濟學家以 40 項計量經濟任務測試 AI 代理的結果,可作為規劃人工查核時的參考。
  • 實驗可以設定期限、退場條件與公開紀錄。臺灣在規劃任何 AI 試行制度時,可以參考德拉瓦州草案的落日期限和活動紀錄設計,並把申請條件、豁免範圍和審查者名單事先公開。
  • 公開政策研擬的外部參與者。國會的質疑有很大部分來自誰參與起草、有哪些合約和諮詢紀錄。臺灣在制定 AI 相關規範時,把顧問名單、利益關係和意見回應一併公開,可以降低外界對政策受單一業者影響的疑慮。

德拉瓦州對監督委員會的回覆內容,以及草案後續的審議進度,是臺灣評估相關制度時可持續追蹤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