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長林佳龍 10 月初率團訪問瓜地馬拉,行程中有一份不太起眼、卻很值得碳市場關注的文件:臺灣企業酷博樂(Cupola360)與瓜地馬拉農企業簽署竹林碳權合作意向書,表達未來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 30 美元優先承購。專案由國合會駐瓜地馬拉技術團協助推動,預計新植約 115 公頃竹林,並規劃依國際碳權標準 VCS 取得認證。英國碳市場媒體 Carbon Pulse 也以「臺灣援外機構支持瓜地馬拉竹林專案」為題報導。這是臺灣援外技術、企業碳權需求與國際認證串在一起的新嘗試,但現在簽的是意向書,離真正拿到碳權還有好幾步。
先搞懂:VCS、ARR、意向書與 ERPA
VCS(Verified Carbon Standard):由美國非營利組織 Verra 營運的自願性碳權標準,是全球規模最大的碳權登錄系統之一。專案要依核准的方法學設計,經第三方確證、登錄,之後每期再經第三方查證,才會核發碳權。
ARR(造林、再造林與植被復育):在原本沒有森林或已退化的土地上種樹(或竹)來吸收二氧化碳,屬於「碳移除」類型的碳權。因為碳存在植物與土壤裡,有被砍伐、火災或病蟲害「逆轉」的風險,通常要提撥一部分碳權到緩衝池作為保險。
合作意向書(LOI):表達合作意願的文件,通常不具買賣約束力。這次的新聞稿也說明,採購批次、數量、交付與付款條件都還要再談。
ERPA(碳減排量購買合約):真正約定買多少、什麼價格、何時交付的正式合約。新聞稿表示,要等條件成熟後才會另行簽署。
自願市場 vs.《巴黎協定》第 6 條:VCS 碳權屬於自願市場,主要給企業做自願性抵換或宣告;第 6 條則是國家之間的減量合作,涉及地主國授權與「相應調整」,避免同一筆減量被兩國重複計算。兩者的規則與用途不同。

發生了什麼
依國合會透過中央社訊息平台發布的新聞稿(2026-10-06):
簽署時間與場合:10 月 1 日「臺瓜經濟聯席會議暨投資論壇」期間,由外交部長林佳龍與瓜地馬拉外交部次長歐洛克(Julio Eduardo Orozco Pérez)見證。
簽署雙方:瓜地馬拉農企業組織 Verdes de Centroamérica, S.A.,以及臺灣酷博樂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謝承儒。
價格:酷博樂表達未來優先承購專案所產生碳權的意願,預定承購價格每噸 30 美元,新聞稿稱高於目前自願市場 ARR 專案的市場參考價格。
專案規模:預計新植約 115 公頃馬來麻竹,以 ARR 碳匯專案方向推動。
認證路徑:規劃依循 VCS 相關方法學進行設計、註冊、監測與第三方查驗。
期程:初步以 15 年為合作願景,實際可核發的碳權數量要依執行情形與第三方查驗結果逐步確認。
國合會的角色:駐瓜地馬拉技術團「強化竹產業永續發展計畫」提供竹林栽培、經營管理、碳匯調查及碳權方法學等技術輔導。
這個專案不是突然冒出來的。根據聯合報 2025 年 11 月在 COP30 的報導,國合會當時就表示正與瓜地馬拉政府合作,希望把竹產業計畫打造成全球第一個竹子 VCS 碳權專案,國合會主要提供技術與財務支援,預計 4 年內完成。瓜地馬拉農牧部(MAGA)也在臺灣大使館支持下推出「竹子碳匯國家倡議」,邀請合作社、社區組織與企業申請,入選者可獲竹苗、技術協助與國際認證輔導,產生的碳權歸參與者所有。
買家是誰:一家做 360 度相機的科技公司
酷博樂是 IC 設計公司信驊科技 100% 持有的子公司,主要做 360 度全景巡檢相機、影音延伸等「實境遠端管理」產品;信驊 2025 年 11 月宣布把相關事業分割給酷博樂。一家科技公司預購海外竹林碳權,反映的是臺灣企業對高品質自然碳匯的需求正在浮現。不過,酷博樂預計把碳權用在哪裡(自願抵換、產品碳中和宣告或其他用途),公開資料沒有說明。
竹子碳權的機會與難題
竹子生長快、再生能力強,砍了還會從地下莖再長出新竹,國合會也把它定位成兼顧固碳、土地復育與農村生計的方案。但要變成碳權,還有幾個技術問題要回答:
方法學怎麼套:新聞稿只說依 VCS「相關方法學」,沒有說明採用哪一套 ARR 方法學、竹材採收後的碳要怎麼算。
採收與永久性:竹林通常會定期採收利用,碳權計算多半看的是長期平均碳儲量,不是一直往上累積。採收方式、火災或土地改作他用的風險,都會影響最後能核發多少、要提撥多少緩衝。
產量還是未知數:115 公頃能產生多少碳權,新聞稿沒有估計,只說要依查驗結果確認。本文不推估數量。
「全球第一」的意義:如果真的成為第一個竹子 VCS 專案,代表要走過一套還沒有先例的確證流程,時間與成本都可能比一般造林專案高。

和巴拉圭的第 6 條合作,是兩條不同的路
Carbon Pulse 在報導中把這件事和臺灣與巴拉圭的合作放在一起看,並指出國合會沒有說明是否會在《巴黎協定》下推動類似專案。這個差別很重要:
巴拉圭:環境部 2025 年 10 月 1 日與巴拉圭簽署《巴黎協定》下的合作備忘錄;環境部長彭啓明 2026 年 5 月表示,正與巴方討論簽訂執行協定,要求依第 6 條產生國際轉讓減緩成果(ITMO)並進行相應調整,據以認可最高抵扣 5% 的碳費收費排放量。2026 年 9 月,工研院也與巴拉圭企業在查科(Chaco)地區啟動小規模 ARR 的「第六條試行作業」。
瓜地馬拉:目前公開資訊是走 VCS 自願市場路線,由企業以意向書表態承購,沒有提到地主國授權或相應調整。
換句話說,瓜地馬拉竹林碳權未來能不能用來扣抵國內碳費,現階段沒有答案。依《碳費收費辦法》,國外減量額度須經環境部認可才能扣抵;而環境部目前公開說法是朝第 6 條的方向設計。Carbon Pulse 另報導,臺巴正在談判,要讓巴拉圭碳權的國際移轉量至少 500 萬單位;臺灣環境部尚未公開證實這個數字。

已確定與還在規劃的,分開看
已確定:10 月 1 日簽署竹林碳權合作意向書;預定承購價每噸 30 美元;規劃約 115 公頃、15 年合作願景、依 VCS 設計與查驗;國合會技術團提供技術輔導。
還沒確定:採用的方法學、確證與登錄時程、可核發的碳權數量、正式購買合約(ERPA)、交付批次與付款條件。
公開資料沒有說明:專案是否申請瓜地馬拉政府的第 6 條授權;酷博樂的碳權用途;碳權收益如何分配給在地農民與社區。
本站觀點:援外計畫變成碳權供應鏈,要先把三件事做扎實
以下是本站的閱讀角度,不是國合會或企業的說法。
這次合作的新意在於把「援外技術團 → 在地農企業 → 國際認證 → 臺灣企業買家」串成一條鏈。國合會多年經營的竹產業計畫,原本以生計與產業為主,現在加上碳權,等於替友邦的自然資源找到新的收入來源,也替臺灣企業找到可追溯的碳權來源。
但要讓這條鏈站得住,至少有三件事要做扎實:
品質先於價格:每噸 30 美元的意向價,只有在碳權真的經得起查核時才有意義。ARR 碳權近年最受關注的,是基線設定、永久性與緩衝提撥是否保守。竹子是新案例,更需要透明公開方法學與監測資料。
用途要先講清楚:如果企業想把碳權用在國內碳費扣抵,或未來對接國際航空等合規市場,就得思考是否需要地主國授權與相應調整;如果只是自願抵換,也要避免與瓜地馬拉國家減碳目標重複宣稱。
在地權益要寫進合約:MAGA 的倡議強調碳權歸參與者所有。未來簽 ERPA 時,收益怎麼分給種竹的農民與社區,會是這類專案能不能長久的關鍵。
臺灣不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參與國際碳市場的路比別人窄。正因如此,每一個由臺灣牽線的碳權專案,都應該把品質與透明度做到最高,這比搶先喊出「全球第一」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