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碳捕捉與封存(CCS)已進入現場試驗階段,目前有兩處場址:臺電臺中電廠的先導計畫,以及臺灣中油位於苗栗通霄鐵砧山的二氧化碳地質封存試驗場址。兩處都是小規模試驗,尚未商業運轉。

碳捕捉與封存的基本原理

碳捕捉與封存(CCS)是把電廠或工廠排出的二氧化碳(CO₂)捕捉後,再注入地下深處的岩層長期封存。適合封存的地層,要有能容納氣體的儲集層,例如有孔隙的砂岩,上方還要有不透氣的蓋層加以封閉。如果捕捉的二氧化碳有一部分再利用,就稱為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

兩處試驗場址

地圖標示三個位置:臺電臺中電廠、臺灣中油鐵砧山(苗栗通霄),以及彰濱工業區(彰化沿海,臺電地質探勘井所在園區)。三處是不同地點。工研院 2023 年簡報列出臺灣公布的兩處 CCS 現場試驗場址,臺中電廠以深部鹽水層為對象,鐵砧山為氣田中的鹽水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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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電臺中電廠:電力部門的先導試驗

臺電規劃在臺中電廠進行整合式捕捉與封存先導試驗,每年注入約 2,000 公噸二氧化碳,數字見於林殿順等人的 CICHE 專輯引述臺電的規劃,以及工研院 2023 年簡報。

  • 井數與深度:工研院簡報載明為兩口井的封存計畫,一口注入井、一口監測井,深度各約 3,000 公尺,監測井用來偵測二氧化碳煙流的移動。

  • 環評:工研院簡報指出,該封存場址的環評變更已於 2023 年 3 月獲核准。

  • 許可:依《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第 28 條,臺電臺中電廠先導計畫屬於辦法發布前已通過環評的既有試驗計畫,應於辦法發布日起二年內,免申請同意探勘文件,逕依第 8 條第 2 項申請封存核准(中央社 2026 年 8 月 25 日報導)。

臺電另在彰濱工業區鑽鑿過一口約 3,000 公尺深的地質探勘井(彰濱一號井),CICHE 專輯記述時間約在 2013 年。彰濱工業區位於彰化沿海,與臺中電廠是不同地點,這口井為地質探勘井,與臺中電廠先導計畫分屬不同地點。

臺灣中油鐵砧山:從天然氣田到封存試驗場址

鐵砧山位於苗栗通霄,場址在注產區井坪用地,原為陸上天然氣田,後來作為地下儲氣使用。2026 年 4 月 1 日,環境部審查同意這裡的碳捕捉封存試驗計畫,這是臺灣第一座經環境部審查同意的碳封存試驗場址。

各階段依序如下:

  • 2023 年:計畫通過環評,設施已建置完成。

  • 2026 年 4 月 1 日:環境部同意封存計畫,分三階段進行,累計注入量依序為 1 萬、10 萬、30 萬公噸。

  • 正式分階段注入試驗:正式注入前,須再次辦理地方說明會。

環境部要求每個階段達到累計注入目標後提出成果報告,經審查通過才能進入下一階段。執行期程自環境部發函同意後起算 3 年,可展延一次,最多再 3 年;碳源限於國內捕捉的二氧化碳。

兩座白色臥式液化二氧化碳儲槽與管線設備
注入地下前,用來暫存液化二氧化碳的標準工業儲槽

監測項目包括井底壓力、微震、廠區二氧化碳濃度、地下水、土壤與大氣,監測範圍為 1.6 公里。地震規模達芮氏 2.7 時,即列為異常通報並啟動應變的門檻。

法規進度更新:封存管理辦法已發布

環境部於 2026 年 8 月 25 日發布《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共 30 條,重點如下:

  • 申請程序:事業先申請探勘,再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通過後申請封存核准。

  • 既有試驗計畫(第 28 條):既有試驗計畫的事業,於辦法發布日起二年內,免依辦法申請同意探勘文件,直接依第 8 條第 2 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封存核准。依第 8 條第 2 項,部分文件可免附,環評文件並可由既有試驗計畫的環評審查通過文件代替。

  • 資訊公開(第 15 條):取得封存核准後,事業要設置網路平台公開資訊,並將陸域封存場址現況即時影像、陸域地表注入井井口周圍空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地震監測資訊,即時上傳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

  • 異常與洩漏(第 19 條):發生異常達停止注入條件,或二氧化碳洩漏時,事業須停止封存作業,依核定的補救措施與緊急應變計畫執行,並於 24 小時內通報中央主管機關。確認排除並經審查通過後,才能恢復封存。

  • 長期責任:封井後法定監測期為 20 年,事業並須每年提送次一年度的財務保證文件與環境損害責任保險。

共同挑戰

臺灣可以參考的方向

兩處試驗與新發布的管理辦法,讓臺灣的 CCS 有了可以逐步累積的路徑。

鐵砧山的分階段審查與臺中電廠先導計畫,隨試驗推進,可累積注入與監測資料,作為後續場址評估的基礎。管理辦法則規定既有試驗計畫應於二年內免申請同意探勘文件並申請封存核准,並規範即時監測、洩漏通報與封井後 20 年監測。後續也可一併檢視碳費與產業用電需求,作為商業模式評估的參考。

影片摘要:臺灣的碳捕捉與封存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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