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3 日颱風天,以前教過的學生提醒我上網聽台灣經濟研究院(台經院)舉辦的「國際再生能源市場以及追蹤系統論壇」。論壇全程線上,下午 2 點到 4 點 15 分,講者來自日本、韓國、德國、英國和台灣,談各國企業怎麼買綠電、怎麼用憑證追蹤。
我聽到的場次包括:關西電力談亞洲各地的企業再生能源採購、韓國永續投資論壇(KoSIF)談韓國企業綠電採購、德國來源保證註冊處(HKNR)介紹德國的 GO 註冊系統、Granular Energy 談電力供應商如何提供逐時匹配的電價方案,以及 RECCESSARY 談東南亞綠電的實際交付問題。
一、整體重點
1. 綠電採購沒有一套通用做法
各國的電力市場結構、憑證規則和價格差異都很大。有的國家能直接簽購電協議(PPA),有的只能買憑證或向電力公司買綠色電價方案。講者們的經驗放在一起看,企業不太可能只靠單一管道滿足所有據點的需求。

我的結論是,企業要用組合(portfolio)的思維安排綠電採購,並且每 1 到 2 年隨各國法規重新檢視一次。規則變動的速度很快,下一段提到的幾個國際標準都還在修訂中。
2. 從年度總量走向逐時、在地
過去企業盤點綠電,多半是全年用電量對上全年憑證量。現在幾個主要的國際標準和倡議,都在往時間和地點更細的方向調整:

- GHG Protocol 範疇二:2025 到 2026 年的公開諮詢稿提議,市場基準法只能認列與逐時用電匹配、而且來自可輸送電網區域的憑證。依 GHG Protocol 官網說明,獨立標準委員會(ISB)在 2026 年 7 月多數支持發展兩種市場基準法:方法一納入逐時匹配、可輸送性和額外性要求,方法二保留 2015 年版的做法。這些要求還沒定案,下一輪整合公開諮詢預計在 2027 年第二季,與 ISO 共同發布的新版標準預計在 2028 年第四季。
- SBTi:企業淨零標準 2.0 版要求 A 類企業,年用電 10 GWh 以上的活動範圍,要計算並揭露逐時匹配低碳電力的比例;達到門檻(2030 年前 50%、2035 年前 75%、之後 90%)可以在 SBTi 網站上獲得認可。同一版本也要求市場工具原則上來自 15 年內的案場。
- RE100:技術準則要求綠電屬性要在用電所在的同一市場範圍內取得,並設有案場商轉 15 年的年限規定。逐時匹配目前不是 RE100 的要求,但 RE100 會收集並認可企業的時間匹配做法。
- 24/7 無碳電力(24/7 CFE):聯合國能源機制(UN Energy)推動的 24/7 無碳能源契約,目標是每一小時的用電都由無碳電力供應。
講者舉的例子包括韓國新推出的 REGO,以及德國和歐洲電力供應商已經在做的逐時方案。
3. 憑證是跨市場的共同語言
亞洲多數國家使用 I-REC,歐洲使用來源保證(Guarantee of Origin,GO),韓國則正在建立 REGO。這些憑證讓結構不同的電力市場可以被追蹤和比較,也補足了實體購電的不足:企業在某些據點買不到實體綠電時,還能用憑證處理。

韓國的 REGO 我會後查了韓國氣候能源環境部的新聞稿。它的正式名稱是「自家消費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憑證」,針對住宅和產業園區裡自發自用的太陽能等設備,透過再生能源整合監測系統(REMS)確認發電紀錄後發給,每 1 MWh 一張,可以賣給參與 RE100 的企業。2026 年 8 到 11 月先做試辦,預計 2027 年正式上路。
歐盟方面,再生能源指令(RED II)要求會員國建立 GO 制度,並把範圍從電力擴大到再生氣體、氫氣、熱能和冷能。
4. 供應鏈壓力推動政策和市場成形
韓國講者提到,韓國大約在五年內,因為 Apple、BMW 等跨國客戶對供應商提出綠電要求,很快建立起企業綠電採購的機制。德國則是受歐盟 RED II 驅動,擴充註冊制度。依德國聯邦環境署(UBA)的說明,德國已依《來源保證註冊法》(HkNRG)規劃氣體(含氫氣)和熱能/冷能的 GO 註冊系統,目前仍在建置中。
二、跨場次觀察與推論
1. 憑證和逐時是同一個方向
把幾場放在一起看,方向很一致:關西電力強調憑證帶來的採購彈性,韓國講者提到 REGO 會帶有時間戳記,Granular Energy 介紹英國和歐洲的電力供應商現在就在提供逐時匹配的電價方案。憑證正在從「證明一年用了多少綠電」,變成能對應到哪個小時、哪個地方的紀錄。
2. 東南亞的落差
RECCESSARY 那場的題目是「東南亞綠電:門開了,電送得過去嗎?」。依講者的說法,東南亞的年度憑證容易取得,實體電力的交付卻受到電網、許可和法規限制。AI 資料中心在當地快速增加,用電是全天候的,如果國際標準走向逐時,儲能和逐時驗證就得跟上。這和 Granular Energy 那場談的逐時匹配可以互相對照。

3. 台灣的處境
講者指出,台灣的綠電採購成本高、供給有限。我的推論是,台灣企業可能更需要國內採購加上憑證的混合策略,同時留意國際標準對憑證資格和逐時匹配的要求。

台灣在資料面有一些基礎。國際組織 EnergyTag 指出,台灣已裝設超過 300 萬具智慧電表,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T-REC)的憑證以 15 分鐘電表資料為基礎,技術上已能支援逐時的憑證。
4. 可以參考韓國的路徑
韓國的做法是從客戶和供應鏈的要求往回推,設計政策與機制。台灣出口產業面對的客戶要求很類似,這條路徑值得參考。
5. 可以參考德國的原則
德國講者強調避免重複計算。我查了德國《再生能源法》(EEG)第 80 條:領取 EEG 收購補貼的再生能源電力,業者不得再轉讓這些電力的 GO,只有區域來源證明(Regionalnachweise)例外。講者也提到,GO 的註銷限於有供電合約的用戶。這些規則的目的是維持憑證的公信力,避免同一度電被賣兩次。
這場論壇聽下來,我覺得最實際的提醒是:綠電採購的規則還在變,企業現在就要開始整理逐時用電資料,也要了解各地憑證的規則差異。
參考資料
- 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再生能源市場以及追蹤系統論壇活動頁(RECCESSARY)
- GHG Protocol:Scope 2 Market-based Method Update: From 2025-2026 Public Consultation to Current Status
- SBTi: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 Criteria
- RE100:RE100 Technical Criteria
- 韓國氣候能源環境部:自家消費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憑證(REGO)試辦新聞稿
- 德國聯邦環境署:Herkunftsnachweisregister für Gase
- 德國《再生能源法》:§ 80 EEG 2023 Doppelvermarktungsverbot
- EnergyTag:Asia Pacific is Building the Next Generation of Clean-Power Mark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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