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環境署(UBA)10 月 7 日透過德國政府採購公告平台,公告新一輪碳權標案:為聯邦政府 2025 年的排放,購買最多 1,101,743 單位、依《巴黎協定》第 6 條第 4 項(第 6.4 條)規則產生的減量額度。英國碳市場媒體 Carbon Pulse 同日也報導了這則標案。

先搞懂:第 6.4 條碳權是什麼?

  • 第 6.4 條機制(PACM):《巴黎協定》下由聯合國監督機構統一管理的碳權機制,被視為京都時代「清潔發展機制」(CDM)的接班人;不少舊 CDM 專案正申請轉入。

  • 抵銷:把自己無法避免的排放,用其他地方的減量來平衡。德國政府這麼做屬於自願性質,不是法規義務。

標案買什麼?

依公告內容,這次採購涵蓋 11 個項目:

  • 聯邦政府與聯邦行政機關的公務差旅(含聯邦舉辦的活動)。

  • 個別機關的「氣候中和」計畫:聯邦環境部(BMUKN)、經濟合作與發展部(BMZ)、聯邦議會公務差旅、德國央行公務差旅、核廢料處置安全署(BASE)、輻射防護署(BfS)、自然保育署(BfN)、國防部(BMVg)、外交部(AA),以及環境署本身。

公告說明,差旅抵銷的範圍是聯邦高層與上級機關員工搭飛機與公務車的氣候影響,包括非二氧化碳效應。聯邦活動(包括歐盟或國際輪值主席國期間的會議)也要盡量氣候中和,參與者無法避免的航空排放須抵銷。

圖解,中央標示最多 1,101,743 單位,周圍列出 11 個抵銷項目與機關
這次標案涵蓋的 11 個項目:聯邦公務差旅與活動,加上 10 個機關的氣候中和計畫

為什麼只買第 6.4 條碳權?

德國聯邦政府從 2014–2017 年的國會任期起,就開始抵銷公務差旅排放。公告指出,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在 2020 年底結束後,政府不再為 2021 年以後的排放購買京都時代的 CDM 憑證,而是改用與《巴黎協定》相容的碳權。2022 年起,德國就開始以標案購買和第 6.4 條規則相容的碳權,今年沿用同樣做法。

和去年比較:去年標案(截止日為 2025 年 11 月 4 日)的上限是 795,408 單位,今年增加約 38.5%。去年的條件是:專案須已在 CDM 註冊(或被 CDM 執行理事會列為暫行措施),並已向聯合國申請轉入第 6.4 條;由於當時還沒有可交付的碳權,交付時程往後延。今年的資格細節寫在附件的服務說明書中,本站尚未取得、未能逐條核對;投標截止日亦以招標文件為準。

德國排放交易局(DEHSt)的說明頁顯示,過去累計已購買約 190 萬噸碳權,用於 2020 年以前各年度的抵銷,主要來自亞洲與非洲的家用沼氣與爐具專案。

長條圖比較 2025 與 2026 年標案上限,下方時間軸標示差旅抵銷起點、京都期結束與第一次第 6.4 條標案
德國第 6.4 條碳權標案的採購上限:2026 年比 2025 年增加約 38.5%

本站觀點:公部門正在替 PACM 碳權「試買」

以下是本站的閱讀角度。

  • 買方訊號:PACM 首批碳權今年 2 月才核准,市場還很薄。德國政府連續幾年標購、且規模放大,等於替這套機制提供了穩定的公部門需求。

  • 品質爭議會傳到買方:德國過去買的多是爐具與沼氣碳權,而爐具正是 PACM 目前爭議最大的類型。聯合國監督機構這週正討論爐具碳權要不要扣逆轉風險緩衝(本站另有研究筆記〈聯合國碳市場的兩道考題〉分析),結果會影響這類買家能買到多少、要付多少錢。

  • 臺灣可以參考什麼:國內企業與機關若要抵銷差旅排放,德國的做法提供了一個清楚的範本:先算清楚範圍(含航空非二氧化碳效應),再指定碳權必須符合哪一套國際規則。航空業與碳權需求的關係,也可參考本站〈1.75 億噸的缺口:CORSIA 碳權荒與臺灣航空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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